司機上廁所撿到LV皮夾「吐16字」 反賠1萬元
53歲蘇姓貨車司機去年10月22日開車進入高速公路北向284公里處的新營服務區,並在廁所前方的空地撿到一個LV皮夾,他聲稱「我撿起的錢包,是我掉落在地上的錢包」,但檢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,發現他根本沒有遺失錢包。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,依涉犯侵占遺失物罪,判處蘇男罰金1萬元,得易服勞役10日。 《詳全文…》

臉書留言

(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, 今天進入 1 次)

By stevin